考試院院會通過,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規則,放寬應考資格兵役限制,刪除男性應考人須服畢兵役或經核准免服兵役始得報考之限制。
考試院說明,基於目前常備役體位役男,已改徵集4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相較其他國家考試之錄取人員得以進修碩士、博士、疾病、養育及侍親等事由,申請保留錄取資格或於任職後留職停薪達2年至3年,限制男性應考人須服畢兵役或經核准免服兵役或現正服役中,始得報考,未盡衡平。為維護應考人權益,決議放寬本考試兵役設限,尚未服役者,亦得報考,並參照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規則規定,服志願役者須於本考試【筆試考畢之次日起4個月內退伍並持有權責單位發給之證明文件,始得報考。】(考試院110/04/08公告)(原文網址)
調查局絕對優勢 |
調查局 |
其他三等考試 |
薪資高 |
起薪76000元 |
起薪4-5萬左右 |
競爭少 |
30歲以下才可報考,阻擋重考生 |
無年齡限制,都要與萬年考生競爭 |
考科少 |
專業科目只考4科 |
專業科目6科 |
好準備 |
競爭人數少,通常快速考取 |
2-3年甚至更多 |
高錄取 |
以109年度調查工作組為例,錄取率約10% |
不到10% |
調查局負責的事務包括防制內亂與外患、保護國家機密、貪瀆和賄選的調查,以及毒品、組織犯罪、經濟犯罪與洗錢防治等工作。除此之外,也處理一些民間服務工作,例如親緣與DNA的比對,或是焚毀鈔票的鑑定等。
因此調查局的工作主要在於危害防止,並且和社會秩序以及公共利益息息相關。
調查局的總部位於新北市新店區,另設有臺北市、高雄市調查處,各縣市調查站,航業海員調查處,及北部、中部、南部、東部等四個地區機動工作組,由各縣市調查官負責國家重大犯罪調查工作,並協助檢察官追訴國家重大犯罪。
調查局以調查人員特考為進用人員之唯一管道,並為遂行各項工作任務,錄取人員應具有團隊精神、服從性、抗壓性等人格特質,及「敏銳的觀察力、正確的判斷力、有效的執行力」等核心工作能力。
法務部調查局特考《考試介紹》
調查工作組、法律實務組、財經實務組、化學鑑識組、醫學鑑識組、電子科學組、資訊科學組及營繕工程組等,分發單位與工作性質如下:
用人機關 |
法務部所屬機關 |
分發單位 |
各類組錄取人員,派赴調查局所屬各外勤單位 |
|
(一)案件調查工作: |
法務部調查局特考《薪資福利》
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除了支給本俸外,會比一般公務人員多了調查局人員的專業加給,月薪平均為60,000元以上。而年終獎金 = ( 本俸 + 專業加給 + 主管加給 ) * 1.5 + 考績獎金,相加起來總年終高達十幾萬,百萬年薪絕對不是夢!
等別 |
待遇 |
調查三等 |
約76,000元 |
調查四等 |
約53,000元 |
調查五等 |
約32,000元 |
備註 |
1.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將委由法務部調查局(幹部訓練所)訓練一年;訓練期間,比照委任第五職等本俸五級俸額標準發給津貼。 2.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將委由法務部調查局(幹部訓練所)訓練半年;訓練期間,比照委任第三職等本俸一級俸額標準發給津貼。 |
★本表僅供參考,實際薪資以分發報到之機關核算為準。(詳細資料參見公務員薪資職等表)
法務部調查局三等-法律實務組/調查工作組《考試科目》
等別 |
共同科目 |
調查三等 |
◎1.國文(作文、測驗) |
調查四等 |
|
調查五等 |
※1.國文(包含公文格式用語) |
註:「◎」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採測驗式題型,其餘為申論式題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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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別 |
專業科目 |
調查工作組 |
三等 |
◎1.外國文(英文、日文、德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法文、俄文、韓文、土耳其文) |
四等 |
1.社會學概要;2.政治學概要;3.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
|
法律實務組 |
三等 |
1.行政法;2.商事法;3.刑法;4.刑事訴訟法 |
四等 |
1.刑法概要;2.刑事訴訟法概要;※3.行政法概要 |
註:「◎」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採測驗式題型,其餘為申論式題型
法務部調查局三等-法律實務組、調查工作組(選試英文)《錄取人數》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近兩年錄取人數及錄取率大幅成長 需把握機會』
年度 |
報考人數 |
到考人數 |
筆試錄取人數 |
筆試錄取率 |
110年 |
932 |
607 |
52 |
8.57% |
109年 |
879 |
594 |
43 |
7.24% |
108年 |
788 |
514 |
40 |
7.78% |
調查局工作組(選試英文)『近兩年錄取人數及錄取率大幅成長 需把握機會』
年度 |
選試組別 |
報考人數 |
到考人數 |
筆試錄取人數 |
筆試錄取率 |
110年 |
英文 |
771 |
590 |
61 |
10.34% |
日文 |
37 |
28 |
6 |
21.43% |
|
德文 |
11 |
9 |
3 |
33.33% |
|
法文 |
13 |
11 |
3 |
27.27% |
|
韓文 |
25 |
17 |
3 |
17.65% |
|
109年 |
英文 |
638 |
498 |
49 |
9.84% |
日文 |
32 |
21 |
6 |
28.57% |
|
德文 |
12 |
10 |
3 |
30.00% |
|
法文 |
15 |
12 |
3 |
25.00% |
|
韓文 |
15 |
13 |
2 |
15.38% |
|
108年 |
英文 |
564 |
431 |
49 |
11.37% |
日文 |
19 |
13 |
3 |
23.08% |
|
德文 |
6 |
4 |
1 |
25.00% |
|
法文 |
7 |
5 |
2 |
40.00% |
|
韓文 |
16 |
12 |
3 |
25.00% |
法務部調查局訓練說明
項目 |
內容說明 |
訓練機關 |
調查局幹部訓練所辦理。 |
訓練期間 |
(一)三等考試:一年。 |
訓練課程 |
(一)基礎課程:充實初任公務人員應具備之基本觀念、品德操守、服務態度及行政程序與技術等。 |
訓練津貼 |
訓練未占機關實缺,於訓練期間由調查局依下列俸給標準發給津貼,比照用人機關(構)學校現職人員支給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及比照用人機關(構)學校現職人員撫卹相關規定之標準支給遺族撫慰金: |
調查局特考三等-相關業務單位之工作重點約略如下
專長類組 | 調任單位 | 工作重點 | |
調查工作組 | 包含國家安全維護處、廉政處、經濟犯罪防制處、毒品防制處、洗錢防制處、資通安全處、國內安全調查處、保防處、國際事務處、兩岸情勢研析處、諮詢業務處及支援各處室單位。 | ||
法律實務組 財經實務組 |
廉政處 | 1.貪瀆、賄選案件調查及預防工作之規劃、指導、協調、考核事項。 2.上級機關特交有關國家安全及國家利益與廉政相關之調查事項。 3.其他有關貪瀆防制及賄選查察事項。 |
|
洗錢 防制處 |
1.洗錢防制相關策略之研究及法規之協商訂定。 2.金融機構申報疑似洗錢交易資料之受理、分析、處理及運用。 3.金融機構申報大額通貨交易資料與海關通報旅客攜帶大額外幣入出國境資料之受理、分析、處理及運用。 4.國內其他機關洗錢案件之協查及有關洗錢防制業務之協調、聯繫。 5.與國外洗錢防制有關機構之資訊交換、跨國洗錢案件合作調查之聯繫、規劃及執行。 6.洗錢防制工作年報、工作手冊之編修及資料之建檔、管理。 7.其他有關洗錢防制事項。 |
||
經濟犯罪 防制處 |
1.經濟犯罪防制工作之規劃、指導、協調及考核。 2.經濟犯罪預防工作之規劃及執行。 3.經濟犯罪案件偵查、偵辦之指導及審核。 4.經濟犯罪防制執行會報之秘書業務。 5.追緝外逃重大罪犯業務。 6.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工作之秘書業務。 7.與國內及境外共同打擊經濟犯罪之情資交換、協調聯繫及案件合作偵辦。 8.經濟犯罪防制工作年報、工作手冊之編修及資料之建檔、管理。 9.其他有關經濟犯罪防制事項。 |
法務部調查特考常見問題Q&A
Q:調查局三等考試錄取人員未來工作內容為何?
A:調查局考試錄取人員,須接受法務部調查局(下稱本局)幹部訓練所1年之不占缺養成訓練,成績及格者,無分男女性別原則上分發本局及所屬外勤單位(含山地、離島等偏遠地區)服務,從事反制敵諜滲透、檢肅貪污、防制重大經濟及洗錢犯罪以及查緝毒品等國家調查官之工作。本局鼓勵調查人員接受各項職務歷練,以豐厚完整調查工作資歷,故原則上新進調查人員須接受外勤第一線工作歷練,將自身專業運用於調查工作上,其中資訊科學、電子科學、醫學/化學鑑識科學、營繕工程組及調查工作組選試特殊語文之錄取人員,於外勤歷練後,應配合本局業務需要調任相關專業內勤單位服務,部分錄取人員可能於結業分發後直接派任相關專業內勤單位服務。
Q:調查局三等考試錄取人員未來分發外勤所從事之工作項目為何?
A:調查人員主要工作項目如下(依任務需求調配):
一、案件調查工作:包括前期蒐證、案件執行之規劃、詢問、搜索、跟監、守候、拘提、逮捕、借提、還押、通訊監察、調查書類製作及協助公訴蒞庭等調查蒐證作為。
二、據點工作:全盤掌握所分配轄區之狀況,進行有關國家安全、貪污瀆職、賄選查察、毒品防制、經濟犯罪等情報資料之蒐集及案件線索之發掘。
Q:調查局三等考試錄取人員未來分發外勤之工作情境為何?
A:調查人員之工作情境包括:
一、兼具團隊及單兵作戰特質:案件執行時須賴團隊分工,據點工作則須獨立進駐轄區情蒐,與各類人士交往、建立關係。
二、具危險性與耗費體能:例如在深夜或凌晨、在山區或海邊,進行跟監、守候、拘提、逮捕等各項隱密性偵查作為。
三、出勤機動性高,須24小時待命。
四、值勤時間長:執行案件或據點掌握轄區狀況時,均須一氣呵成,故執行任務時間常自凌晨至午夜,甚而會持續數日或1週以上。
因此錄取人員必須具備良好體能及毅力,始能通過嚴格訓練課程(除專業課程外還包括折返跑、3000公尺跑步、單槓、伏地挺身、仰臥起坐及山訓等體能訓練),以勝任日後外勤調查工作。
Q:調查局四等考試錄取人員與三等考試錄取人員有何差異?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後之工作內容為何?
A:調查局四等考試錄取人員,須接受本局幹部訓練所半年之不占缺養成訓練,成績及格者,無分男女性別或報考組別,原則上分發本局及所屬外勤單位(含山地、離島等偏遠地區)服務,主要從事輔助行政工作與基層調查工作,其中輔助行政工作原則上占個人八成之工作量,並依本局任務需要機動調配。
三等考試錄取人員訓練合格後,取得薦任第六職等任用資格;四等考試錄取人員訓練合格後則取得委任第三職等任用資格。
Q:既然經調查局四等考試及格人員工作內容為基層輔助工作,考試項目為何也需要測試體能且須受訓達半年?
A:調查局委任職人員依法亦具刑事訴訟法之司法警察身分,因此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後依業務需要,仍負有支援調查工作如搜索、扣押等外勤任務,此與經一般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任用之一般行政工作性質有別,故仍須具備基本調查工作之職能與體能要求。
Q:跟監、拘提、逮捕這類危險性任務是否只有緝毒人員才會面對的狀況?
A:調查人員耗費體力且具危險性的業務非僅有緝毒工作,調查人員是負責第一線的調查工作,無論案件類型,均包括現場勘察、跟監守候及拘提、逮捕犯嫌等外勤工作,皆為耗費大量精神體力與機敏反應之任務。
Q:分發時是否可自由選擇服務單位?
A:調查局所屬單位遍及全國(含山地、離島等偏遠地區),錄取人員未來實際服務地點係以本局業務為最優先考量,再參考訓練成績排名及志願、各單位缺額與人才需求等因素依規定辦理。分發後工作滿2年始得申請調動至本局其他單位,惟仍須視各單位之缺額及需求狀況,故實際服務地點不確定性較高。
Q:調查局考試錄取分發後是否可依自身興趣及意願選擇業務類型?
A:調查局分派工作原則上會多方考量單位需求與工作調配狀況、當事人專長、特質、意願等諸多面向,兼顧個別差異與工作目標,惟調查人員必須服從命令,接受安排歷練本局職掌之各項工作,非可完全自由選擇承辦業務,建議應考人審酌是否確實有意成為全方位的國家調查官。
Q:哪一類個性特質的人較適合從事調查工作?
A:凡對調查工作充滿熱忱之有志青年,本局均持開放態度歡迎加入,惟調查工作常需與他人接觸、溝通,強調守法、守紀與團隊合作,工作壓力頗大,因此個性不喜與他人接觸或抗壓性低者,請審慎衡酌是否能適應本局的工作環境。
Q:調查局的工作性質?
A:
工作重點 |
工作細項 |
維護國家安全與利益 |
辦理國內安全調查、保護維護機密安全、防制敵諜滲透。 |
洗錢防制 |
洗錢防制服務專區。 |
犯罪調查 |
貪瀆防制及賄選查案、防制經濟犯罪、查緝毒品犯罪、追緝要犯、國際合作、鼓勵檢舉賄選、防制電腦犯罪及資安鑑識實驗室。 |
數據統計 |
年度犯罪案件、年度肅貪案件、年度偵破毒品統計、獲案毒品銷燬統計。 |
辦理特殊查核 |
公務人員特殊查核。 |
研究-訓練-科技 |
大陸問題研究、人才培養訓練、科技運用。 |
法務部調查局以調查人員特考為進用人員之唯一管道,並為遂行各項工作任務,錄取人員應具有團隊精神、服從性、抗壓性等人格特質,及「敏銳的觀察力、正確的判斷力、有效的執行力」等核心工作能力。此外,身為調查人員更必須具備良好的體能,其中心肺功能更為良好體能的基礎。
因此,應考人員在參加考試過程中,必須通過1,200公尺跑走之基本體能測驗,在錄取訓練期間,更必須接受約250小時的體能訓練,包括伏地挺身、仰臥起坐、引體向上、4×25公尺折返跑、3,000公尺徒手跑步及游泳等項目,且必須達到各階段不同的標準。另外還有射擊、搏擊、防身術等訓練,使錄取訓練人員體能狀況達到足以使用槍械、進行應變制變、運用防衛技術及從事其他各項調查工作基本能力,以提升體能,方能應付日後工作要求。
13年狀元榜,選對補習班很重要,學儒保成擁有最強的法科名師,提供雙師資雙循環,更是連續13年拿下狀元,勇奪同業之冠
110三等法律實務組
狀元
曹○如
110三等調查工作組(英文)
狀元
陳○蓁
110三等調查工作組(日文)
狀元
洪○琳
110三等調查工作組(西班牙文)
狀元
蕭○琳
109三等法律實務組
狀元
林○賢
109三等調查工作組(日文)
狀元
劉○為
108三等調查工作組
狀元
劉○緯
108三等調查工作組(俄文)
狀元
李○儒
108三等營繕工程組
狀元
許○捷
107三等調查工作組
狀元
黃○軒
107四等財經實務組
狀元
楊○安
105三等調查工作組(英文)
狀元
高○瑜
104三等調查工作組
狀元
謝○柏
104三等調查工作組(德文)
狀元
劉○雨
104三等調查工作組(英文)
狀元
王○鈞
104四等調查工作組
狀元
林○蓉
104三等電子科學組
狀元
施○宇
103三等調查工作組(韓文)
狀元
翁○婷
102三等調查工作組(英文)
狀元
江○燕
102三等調查工作組(日文)
狀元
黃○婷
101三等調查工作組(英文)
狀元
陳○翰
101三等財經實務組
狀元
沈○銘
100法律實務組
狀元
王○琳
99調查工作組(法文)
狀元
李○穎
99法律實務組
狀元
吳○漢
99調查工作組(西班牙文)
狀元
錢○淳
98調查工作組(英文)
狀元
陳○文
98法律實務組
狀元
何○婷
97法律實務組
狀元
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