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特考報名、考試及放榜時間流程
司法人員考試分為三試,第一試筆試設臺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及臺東6考區,應考人應自行選定應考考區、等別及類科,報名完成後不得更改。第二試體能測驗及第二、三試口試僅設臺北考區。
項目 | 考試日程 |
報名時間 | 約為每年5月,一律採網路報名。 |
筆試時間 | 約為每年8月。 |
體能測驗 | 三等考試監獄官、四等考試法警及監所管理員類科,約為每年11月~12月之間進行體能測驗。 |
口試時間 | 三等考試第二試口試 (監獄官類科為第三試),約每年12月。 |
放榜時間 | 1.第一試筆試預定:每年10月 2.第二試體能測驗預定:每年12月 3.第二、三試口試預定:每年1月 |
備註 | 實際考試、榜示日期需視考試典試委員會之決議而定。 |
司法特考應考資格
入主司法,你也可以,不是本科生也能在法界出頭天,只要符合年齡、學歷限制,就算非本科系,你也能守護正義!
項目 | 考試日程 |
司法三等 | 1.18歲以上(監獄官:18歲~55歲),大學以上學歷。 2.部分考試類組,須符合規定之相關系所畢業: (1)公設辯護人、行政執行官:大學以上學校政治、法律、行政各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 (2)心理測驗員、心理輔導員:大學以上學校心理、社會、社會工作、教育、輔導或其他相關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 |
司法四等 | 18歲以上,高中(職)以上學歷(※監所管理員、法警類科應考年齡上限為45歲以下) |
司法五等 | 18歲以上,不限學歷。 |
司法特考體格檢查標準
三等體格檢查標準
類科 | 體格檢查(各類組應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 |
行政執行官 |
1.視力: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0.1 |
|
法院書記官 | 1.視力: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0.1。 2.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3.重度肢障。 4.有客觀事實足認其身心狀況不能執行職務。 5.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6.罹患其他無法治癒之重症疾患,致不堪勝任職務。 |
|
檢察事務官 | 偵查實務組 | 1.視力: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0.1。 2.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3.重度肢障。 4.有客觀事實足認其身心狀況不能執行職務。 5.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6.罹患其他無法治癒之重症疾患,致不堪勝任職務。 |
財經實務組 | ||
電子資訊組 | ||
營繕工程組 | ||
司法事務官 | 法律事務組 | 1.視力: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0.1。 2.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3.重度上肢障。 4.有客觀事實足認其身心狀況不能執行職務。 5.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六、罹患其他無法治癒之重症疾患,致不堪勝任職務。 |
財經事務組 | ||
營繕工程事務組 | ||
監獄官 | 1.身高:男性不及165公分,女性不及160公分。但具中華民國國術、柔道、空手道、合氣道、跆拳道初(一)段以上,或摔跤九等以上,或自由搏擊(踢拳)、拳擊、散打、泰拳得有全國性以上比賽前三名,持有證明者,不在此限。 2.體格指標:以體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的平方,小於18或大於31。 3.視力: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0.1。 4.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貝。 5.單手拇指、食指或其他三手指中有二手指以上缺失或不能伸曲張握自如。 6.手臂不能伸曲自如或兩手伸臂不能環繞正常。 7.雙下肢明顯不能蹲下起立或原地起跳明顯不能自如。 8.有客觀事實足認其身心狀況不能執行職務。 9.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10.握力:任一手握力未達35公斤。 11.罹患其他無法治癒之重症疾患,致不堪勝任職務。 |
|
公職法醫師 | 1.視力: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0.1。 2.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3.辨色力:色盲或色弱。 4.重度肢障。 5.有客觀事實足認其身心狀況不能執行職務。 6.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7.罹患其他無法治癒之重症疾患,致不堪勝任職務。 |
|
鑑識人員 | 1.視力: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0.1。 2.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3.辨色力:色盲或色弱。 4.重度肢障。 5.有客觀事實足認其身心狀況不能執行職務。 6.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7.罹患其他無法治癒之重症疾患,致不堪勝任職務。 |
理想的婚姻有三高,事實上,理想的工作也要有三高。所謂三高就是穩定性高、薪水高、錄取率高。而且只要肯努力,就一定有這樣的工作,司法特考便符合這樣的要求。就錄取率來看,司法特考相較於其它公職考試,就相對高,其中的監所人員就是上榜率超高的首選類組,是投資報酬率相高的類科。
一般人總認為司法特考門檻很高,其實不是相關科系也可以報考。司法考試裡面不只有司法官,畢竟整個訴訟程序還需要很多人的協助,尤其像四、五等應試規定還可說相當寬鬆。司法特考分成三、四、五等共三個職等,考試方法也有差異。其中五等在應試資格上的規定最為寬鬆,考試類別包含錄事和庭務員,只要年滿18歲以上即可報考,沒有任何學歷限制,而且薪資範圍在3萬左右,條件可說是相當誘人。四等只要高中職以上畢業即可報考,考試類別包含書記官、監所管理員、法警、執達員、執行員,平均薪資約在4~5萬。至於三等考試需要大學以上學歷,除了司法官需要本科系之外,像檢察事務官、法院書記官、公證人、觀護人和監獄官,都不需要相關科系即可報考,平均薪資在6~8萬。
一般人總認為司法特考門檻很高,其實不是相關科系也可以報考。司法考試裡面不只有司法官,畢竟整個訴訟程序還需要很多人的協助,尤其像四、五等應試規定還可說相當寬鬆。司法特考分成三、四、五等共三個職等,考試方法也有差異。其中五等在應試資格上的規定最為寬鬆,考試類別包含錄事和庭務員,只要年滿18歲以上即可報考,沒有任何學歷限制,而且薪資範圍在3萬左右,條件可說是相當誘人。四等只要高中職以上畢業即可報考,考試類別包含書記官、監所管理員、法警、執達員、執行員,平均薪資約在4~5萬。至於三等考試需要大學以上學歷,除了司法官需要本科系之外,像檢察事務官、法院書記官、公證人、觀護人和監獄官,都不需要相關科系即可報考,平均薪資在6~8萬。